为更好的开展2018级新生专业介绍,保证专业介绍的质量和效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各系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2018级新生专业介绍。各系分管教学副主任作为专业介绍工作负责人,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2018年9月8日前将方案交教务处备案。
主要内容:各专业介绍要立足于学校新的人才培养方案,突出专业特色,向新生阐明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就业方向、职业能力保障体系、核心课程、从业心理准备、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等内容。
时间安排:各系专业教育时间按“关于印发《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2018级新生入学教育方案》的通知”执行,专业较多的系可适当延长时间。
教务处对各系专业介绍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此项工作列入各系9月教学工作考核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