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考试与成绩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2018-2019学年度上学期补(缓)、重修考试将于2018年9月6日至13日进行,为使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名单公布
各系应及时公布考试学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按时参加考试,其中公共课考生名单由教务处公布。学生本人也可登录校园网主页“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程考试成绩。
二、考试的组织
本次考试由教务处统筹。公共课由教务处安排,专业课由各系自行组织。各系应加强考试巡视,保证考试正常进行,教务处将对考试情况进行检查。
三、考试试卷印制及要求
考试课试卷采用17-18下学期末该课程考试的B卷,各系须在考前3天完成试卷印制。考查课、论文形式作为考核的,由任课教师自行命题。
四、考试的安排
1.考试时间:
2018年9月6日至13日,其中公共课考试时间为9月8日至9日。
2.考试地点:
公共课安排随后公布,专业课由各系自行安排。
3.监考教师:
公共课考试的监考教师由教务处根据参考学生安排相关专业教师监考,专业课考试由各系自行安排教师监考。
各系于9月3日下班前将考试安排表纸质档及电子文档一起报送教务处考务管理办公室。请各系按照教务处公布的考试安排为准,通知学生参加考试及教师监考。
五、考试有关要求
1.各系应将考试学生名单打印出来装入试卷袋,监考教师认真核实学生身份,谨防代考。
2.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学生证,两证缺一不可,缺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3.各系要严抓考风考纪,考试违纪舞弊学生按《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办法》执行。
4.学费未交清、17-18下学期期末考试缺考、舞弊学生不参加本次补(缓)考。
六、考试成绩上网及归档
考试结束后,各系组织教师尽快阅卷,阅卷教师应严格按该门课程的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改卷,并于考后五日内完成阅卷、成绩录入,考试成绩纸质版各系(部)签字、盖章交考务管理办公室存档,教务处对成绩录入情况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