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充分激发广大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校师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教学服务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学校教学秘书、实验员、教务处工作人员。
二、 奖项设置
教学委员会将从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5名“教学服务先进工作者”,其中六系一部共4名,教务处1名。
三、 评选条件
1.在学校教学管理岗位工作满两年;
2.在日常工作中,态度积极,能够高质量的按时完成工作。
3.热爱教学管理工作,在工作中热情周到、吃苦耐劳,有创新性。
四、 评选程序
1.各系推荐。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一名候选人;
2.学校评审。学校教学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人员;
3.公示。对获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五、 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好中取优、群众公认”的原则,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严格审核把关,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
2.申报人如实填写《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2017-2018学年度教学服务先进工作者申请表》(附件1),各相关单位填写《2017-2018学年度教学服务先进工作者推荐汇总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