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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组织发展工作的通知

2018-06-22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度上半年重点培养对象的通知》,现就2018年上半年组织发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单确定

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中共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度上半年重点培养对象的通知》确定本次学生发展对象名单。

二、时间安排

1、公示:5月9日—5月16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公示)

2、预审:5月17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预审后交党群工作部审查,学生发展对象需提交成绩单原件、党校结业证书、至少一项获奖证书、组织发展预审表;教师发展对象需提交党校结业证书、年度工作考核为“优秀”的相关证明或获得市级以上的表彰证书。)

3、函调、填写相关材料:5月18日—6月4日

(各党支部具体组织、党总支审核,直属党支部具体组织后报党群工作部审核)

4、召开支部会议:6月5日—6月11日

(各党支部具体组织、党总支审核,直属党支部具体组织后报党群工作部审核)

5、整理材料并报党委审批:6月13日—6月15日

(党群工作部审查材料并报请党委审批)

6、党委审批:6月中下旬

三、教工发展对象组织发展工作与学生组织发展时间保持一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统筹工作。

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组织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填写材料、召开支部会议并上报党委审批。

五、相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做到“程序到位、材料规范、步调一致”,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履行好预审和审批职责,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按照“六个不批”的要求审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未经党校培训或培训没有结业、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入党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不齐全、团员未经团组织推优、没有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公示,不能审批其入党。

3、深入做好发展对象的思想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发展对象思想政治考察。

4、注重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切实发挥师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群工作部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