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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季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019-06-21  点击:[]

一、时间安排

1.10月30日-31日前,各系学习评选文件(《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参考细则(试行)》和《国家奖助学金投诉办法》,开展初评工作,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

2.11月13日前,各系审核、公示。

3.11月16日前,各系确定名单,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具体流程

1.10月30日分配名额。

2.各系经过学生个人申请、贫困证明材料审核、班级民主评议、系审核程序后确定初审名单,进行系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准备完整材料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每位审核通过的学生需独立准备一套材料,包含以下3个纸质表格: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②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③助学金或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④其他贫困证明材料。

系部需报送的材料:①电子材料: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湖北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系(部)公示名单表;②纸质材料:资助资金发放湖北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号核对(领卡)登记表。

注:a.除最后两列“学生签名”和“辅导员签名”手写,其余全部电子版本。

b.学生的银行卡,统一规定,全为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农商行)。银行卡务必是本人的、襄阳本地的、正常使用的、和“签字确认表”上是一致的。没按以上要求执行的,导致奖金发放不到位,责任学生自负。

C.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输入列务必输入前改为“文本”格式。

D.身份证号、银行卡号中间不得有空格、逗号等其他任何多余的格式。容易导致银行发放失败。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审核通过的学生是否具备资格、申请材料是否完备、系部评选过程是否合理、公正进行调查、审核。同时处理评审期间的投诉问题。最后学校公示,上报省中心。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