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概况 -> 机构设置 -> 正文

艺术与传媒学院专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2021-06-24  点击:[]

艺术与传媒学院专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专业负责人是本专业教学工作的总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日常教学管理

1、执行课程计划、选定课程教材,拟定教学进度和任课教师后送系部教学副主任审批。

2、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学工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及教学质量评估与检查等工作。

3、负责期末考试审题、成绩分析等。学生成绩单、教师教学资料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名后报教学秘书处汇总。

4、定期检查、督促系部实验、实训、实习情况。

5、配合教学管理部门处理有关本教研室的各种教学行政事务工作。

二、学科建设与质量控制

1、抓好教学研究、课程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活动。

2、抓好教研室人员的听课制度,组织安排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见习和试讲等工作。

3、负责本教研室师资规划和培养,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应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方案和保证培养质量。

4、负责本教研室各种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申报、执行等工作,并注重教学成果总结。

5、指导有关教师搞好教学资料、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实现教学档案电子文档化。

三、开展教学相关系列特色活动

1、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授课比赛”和“教学系列讲座”。

2、积极在学生中开展学科相关各类竞赛和知识竞赛。

3、定期完成所负责课程的教学大纲修订、讲义编写等,努力争取全国规划教材的主编和编写工作。

4、“精品课程”的建设。

四、本科教学经费管理

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和教学经费管理制度,负责教研室教学经费的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