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学生工作处·团委·武装部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共青团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资助及武装部等方面工作。具体职责有:
部门工作职责
一、学生工作处工作
1.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有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
2.制定我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开展日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
4.负责特殊时期及节假日维稳等工作;
5.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包含辅导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培训等;
6.其他相关工作。
二、共青团工作
1.组织和带领青年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培养人才这一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青年思想政治工作;
2.切实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帮助团员青年增加组织观念,遵守团的纪律,自觉发挥团员作用,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
3.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着力培养广大青年学生的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不断提高青年学生的创新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全面成才;
5.认真做好青年团员的工作,切实发挥青年在学院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
6.指导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参与学院的有关事务,切实发挥共青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资助中心工作
1.经济困难学生确认工作,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2.奖、贷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的预、决算及管理使用工作;
3.国家资助类项目的评审、发放和管理工作;
4.生源地贷款申请、审核和教育管理;协助银行开展贷后管理工作;
5.社会类捐助经济困难学生项目的评审、发放和管理工作;
6.学生勤工助学酬金的发放、调整等工作;
7.负责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资助资金的材料收集、审核上报和发放工作;
8.学生保险的代购、协助理赔工作;
9.其他相关工作。
四、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
1.根据国家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起草和修订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2.开展日常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3.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及学生日常心理排查工作,建立心理档案;
4.开展个别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工作;
5.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
6.建设和维护心理网站;
7.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科研工作;
8.其他相关工作。
五、武装部工作
1.组织开展大学生国防教育活动;
2.负责大学生军事理论教学工作;
3.负责组织大学生集中军事训练工作;
4.负责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5.其他相关工作。
个人工作职责
一、处长工作职责
1.负责学工处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学工会议、系书记会、全体学工例会等,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布置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3.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向学院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反映学生工作情况,督促落实;
4.负责本部门的队伍建设和管理教育工作;
5.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处长兼团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1.围绕学校党政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全面负责学校共青团工作;
2.负责学校共青团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和总结,指导和帮助各系分团委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学生联合会、社团联合会工作;
3.及时向学院领导和上级团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并把有关指示精神准确地向团内传达;
4.深入一线,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和呼声,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维护青年正当权益;
5.负责团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团干部的考核,检查分团委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促进基层团的工作;
6.负责团内的表彰、奖励和处分,抓好团员青年和团干部的理论学习,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
7.加强团委内部的团结,抓好团干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督促帮助团干做好本职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8.组织开展好学校各项青年团员活动;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以及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2.制定新生接待和入学教育方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迎新工作,指导各系开展新生入学教育;
3.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专题教育,包括“公民道德”教育、“感恩诚信”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
4.制定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方案,指导各系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引导毕业生文明离校;
5.开展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6.协助教务部门做好学业预警工作,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7.负责印发学工红文及起草院发文件;
8.学生开学未报到情况和寒暑假留校学生情况统计,寒暑假留校学生相关工作安排;
9.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学生重大活动的相关准备和学生组织工作;
10.组织开展学生评奖评优和表彰工作;
11.学工人员通讯录的制作、学工人员住校值班安排等工作;
12.学工处网站的维护和管理;
四、团委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完成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开展全院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注意抓好政治理论学习;
3.抓好团的基础工作和团的组织建设,做好分工、明确职责;
4.及时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经验,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思想上倾向性的问题;
5.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代表青年利益,并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6.指导学院学生团体开展工作。负责全院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组织全院青年的校园文化活动;
7.组织管理各个社团组织;
8.学院新媒体推广情况、各类活动的准备与跟进、学生考勤等;
9.配合学院党委抓好学生党建工作,做好优秀团员入党的推荐工作;
10.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报道团学工作动态,反馈各种信息,宣传学院,扩大学院知名度,加强与其他院校的工作交流;
11.完成学院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学院学生资助各项制度的起草和制定;
2.组织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组织、协调做好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组织各系(部)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对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确认;建立本校贷款学生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统计并向经办银行提供学生的变动情况和贷款的实际发放情况,强化贷后管理,并协助经办银行催收贷款;培养学生还贷诚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学生诚信档案;
4.做好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审批及发放工作;负责全校学生生活补助、特殊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及学生绿色通道的管理;
5.做好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以及励志教育工作;
6. 办理省资助中心交办的其他事宜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武装部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大学生国防教育活动;
2.负责大学生军事理论教学工作;
3.负责组织大学生集中军事训练工作;
4.负责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5.其他相关工作。
七、心理中心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心理中心管理、运行职责
1.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要求。
2.统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3.制定学生危机干预的预案,危机中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及紧急应对布控。
4.统筹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项工作的制度制定、有序运行。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了解和掌握本院学生思想动态,制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2.贯彻预防性心理教育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入学生学习活动中,了解学生心理问题倾向,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3.热情接待学生、家长的来访咨询,帮助学生调节心理状况,并对心理异常的学生进行及时的诊断和鉴别。
4.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心理健康活动。
5.加强对心理委员和寝室安全员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6.每学年初对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建立新生心理档案,并对问题学生进行后期跟踪访谈。
7.建立从学生到寝室安全员、班级心理委员、班主任、辅导员、学院的快速危机干预机制和干预通道。
八、心理中心心理教师工作职责
1.在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直接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2.了解和掌握本院学生思想动态,制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3.贯彻预防性心理教育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入学生学习活动中,了解学生心理问题倾向,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4.热情接待学生、家长的来访咨询,帮助学生调节心理状况,并对心理异常的学生进行及时的诊断和鉴别;
5.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心理健康活动;
6.加强对心理委员和寝室安全员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7.每学年初对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建立新生心理档案,并对问题学生进行后期跟踪访谈;
8.建立从学生到寝室安全员、班级心理委员、班主任、辅导员、学院的快速危机干预机制和干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