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8年,我校共有应届专科毕业生276人,应届本科毕业生1048人,根据《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普通本、专科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经各系(部)和教务处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资格审查,学位评定委员会、院委会核准,227名专科生、1010名本科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49名专科生、38名本科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但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颁发结业证书。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经各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学位办复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962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在毕业生毕业后,各系需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 结业的专科毕业生
4名13级学生已达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属强制结业,只颁发结业证书;其他结业的专科毕业生按规定于2018年12月5日或2019年5月返校参加清考并缴清学费,符合毕业条件的,换发毕业证书。逾期的,将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二、 结业的本科毕业生
2名12级学生已达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属强制结业,只颁发结业证书;其他结业的本科毕业生按规定于2018年12月5日或2019年5月返校参加清考并缴清学费,符合毕业条件的,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逾期的,将不再换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位。
三、 毕业但未授位的本科毕业生
按规定于2018年12月5日返校参加学位课程清考、学位英语或学位计算机考试,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逾期的,将不再授予学位。
四、 其他说明
1. 学生计划于2018年12月5日返校的,应在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主动联系所属系,各系汇总情况到教务处,教务处统一组织清考。
2. 学生计划于2019年5月返校的,应在2019年5月1日前主动联系所属系,各系汇总情况到教务处,按2019届毕业生工作计划统一参加2019届毕业生清考。
3. 学位英语或学位计算机不合格的,返校提供CET4成绩单(425分及以上)、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可认定为学位英语、学位计算机合格。
附件:1.2018届专科准予结业毕业生名单
2.2018届本科准予结业毕业生名单
3.2018届毕业但未授位毕业生名单
教务处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