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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1-05-10  点击:[]

各系:

为做好2021年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2021年毕业的本、专科学生。

二、评定原则

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参照《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文件精神执行。

三、奖学金申报类别

(一)综合素质奖学金

(二)单项奖学金

1.创新创业奖学金

2.考级考证奖学金

3.文体竞赛奖学金

4.社会工作奖学金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毕业生

四、评审程序

学生依据评选类别,填写申请表;各系开展审核并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5月26日前将评选结果报送学工处;学工处组织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五、评定要求

1.各系要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2.各项奖学金申报要求

(1)综合素质奖学金:每位学生实事求是地填写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学生个人综合测评表(见附件2),各系按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2)单项奖学金:申报者填写2021年毕业生单项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3),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申报各奖项所提供的支撑材料,如荣誉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刊物等,时间应为2020-2021学年度的获奖证书,其他时间段的获奖证书不参与评比。

3.各系于2021年5月26日前,以系为单位将附件1和公示后的评选结果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864324675@qq.com,评选结果、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与附件3和学生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并报送至学工处办公室,逾期未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学工处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