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导组组长负责,合理分工。
二、每学期工作有计划,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包括常规工作:如“三期” 检查,平时的听课、评课、学生座谈会等;专项检查工作:如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抽查,实验、实习等工作。重点工作:如帮助本系(部)新进青年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发现教改先进典型并推荐予以推广等),学期末对本学期督导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
三、督导工作要有详尽的记录。
四、随时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进行听课检查、指导,教学督导员每周听课时间不少于2学时,听课后需与被听课教师交流意见,并认真填写《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教学督导员听课记录表》;参与教学过程的常规检查,了解本单位的教学安排情况,重点检查教学大纲、教师备课教案、课堂教学、授课质量、学生实践教学的情况。
(一)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课前准备(备课、教案、教具等)
(2)课堂教学规范(查“五带”——教学大纲、备课教案或讲稿、教学进度计划表、记分册和教材)、
(3)授课能力(重难点讲授、语言表达、板书设计、互动教学等)
(4)教学态度和教态仪表、教学方法手段(CAI课件、直观教具等)
(5)教学效果、教书育人等。
(二)工作方式:
督导组成员根据教务处提供的课表(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进行随堂听课,每周听课2次(每次1学时)。 每次听课后必须对所听课程的教学设计质量、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程度、掌握教学进度情况、课堂教学效果以及课程重、难点的把握等方面提出意见及建议,并填写听课记录表。为了体现公平的原则,每次听课至少有2名督导员参加。每次听课后应充分利用课间与2-3位学生交流,听取意见并记录谈话内容。督导员随堂听课时最好佩戴“督导员”工作牌。
五、督学
督学是对学生学习的监督。教学质量的高低不仅与教师的教学水平有关,而且与学生的学习态度密切相关。如果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上课经常迟到、早退或者旷课,那么再好的教师也没有办法保证教学质量。因此,督导人员不仅要督教,还要督学。
(一)督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课堂听课能力(接受程度、听课笔记)
(2)出勤情况和课堂纪律
(3)完成作业情况
(4)学风和自主学习能力
(5)考试成绩与学习效果等。
(二)工作方式:听课、与学生交流、听取教师意见(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查阅作业、实习报告、试卷等,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
六、督管
督管是对教学管理工作的监督。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学质量息息相关,它为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因此,教学督导人员要定期检查教学管理工作的质量,如多媒体教室的设备运行情况、课程安排是否合理、自习室的开放情况等。通过督教、督学和督管,可以增强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提高教学质量。
七、配合学校教学工作重点,参加所在单位教学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不定期抽查期末试卷、实习(实验)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等,发现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对期末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抽查:对照教务处评选优秀教学档案要求开展。
八、指导工作
通过监督,重在指导。教学督导员在监督过程中,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使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得到提高。
九、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
收集和及时反馈各教学单位、师生对教学工作、教风、学风的意见和要求。
十、沟通协调工作
教学督导人员通过督导工作,将教师的教学情况,系(部)教学管理情况及学生的学习情况客观地反馈给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听课和常规检查情况,共同商讨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学院领导和教务处通报)。同时,督导员也将学校的教学方针政策传达给教师和学生,从而使得各部门之间、校领导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相互了解,同心协力,促进各种教学问题的解决,使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参谋和咨询工作
教学督导员深入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巡视、检查和调查研究,尤其是根据系(部)教学状况、教学改革过程中的热点、重点问题组织专题调研,发现带全局性和带倾向性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系(部)领导进行反映,为系(部)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等重大事项提供咨询和建议。
十二、参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每学期末,对本系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作出评价,特别关注学生评价有争议的教师所担任的课程;参与评优、晋职和评奖等工作,对有关教师的教学工作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