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科学研究奖励暂行办法》(院政发教〔2018〕54号)文件精神,经各系、各部门初审,科研处审核,2021年度科研成果认定工作基本结束。现对拟奖励的优秀科研成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12月27日至28日,如对拟奖励成果有异议,请12月28日前向科技处提交书面说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科研成果公示如下:
联系电话:3800026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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