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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协创建“科技人才之家”实施办法

2018年03月22日 09:49  点击:[]

关于印发《襄阳市科协创建“科技人才之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1日



各县(市、区)科协,市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事)业科协,各相关单位,市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襄阳市科协创建“科技人才之家”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襄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3月19日

襄阳市科协创建“科技人才之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引导科技工作者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上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及《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襄阳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创建“科技人才之家”,旨在充分发挥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科技人才的智力优势,在科技人才集中的地方和单位建设“科技人才之家”,将“家”打造成为科技人员活动中心、学术交流重要阵地、科技便民服务窗口。推进平台型、开放型、枢纽型新型科协组织建设。

第三条 坚持重心下移和“小核心、大外围、广覆盖、强服务”的原则,坚持以线上线下共建,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实体与虚拟结合,呈现“互联网+”时代特征;坚持试点先行、整合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功能、绩效考核。

第四条 创建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线下:鼓励支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科普基地、科普社区、科普学校等热心服务科协事业发展的各类社会机构、组织,以及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或国家、服务襄阳发展科技人才比较集中的机构中建设科技人才之家。线上:在“科普襄阳云”网络平台和科协“E家”上创建网上之家。

第五条 基础建设。各类机构创建要做到“五有”:有场所、有组织、有人员、有制度、有活动项目。

第六条 平台建设。各建家单位要积极搭建交流发展平台,通过国内外学术会议、网络会议、座谈会、联席会、科技沙龙、产学研合作等各种活动载体为广大科技人才开展科技交流提供服务。

第七条 工作内容。(一)学术活动:有计划地开展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沙龙和学术考察等活动,健全科技人员实绩档案。(二)建言活动:常年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项目建言献策活动,为本地或部门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出科学论证和合理化建议。(三)科普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科普宣传活动,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四)维权工作: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召开科技工作者座谈会,听取反映科技工作者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后顾之忧。(五)人才培养:实施青年科技英才开发计划、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等人才的评选表彰工作,加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鼓励科技人才参与各类科技项目、科技计划,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助力全市创新驱动发展。(六)服务工作:发挥科协群团组织优势,定期组织科技人才开展交流联谊、健康体检、学习培训和走访慰问等工作。(七)结合“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探索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或国家、服务襄阳发展科技人才比较集中的机构中建设科技人才之家的路径和模式,打造海智人才之家。

第八条 坚持统一规划、自创自管的组织管理原则,行政上隶属所在单位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市科协+联办单位的指导。“科技人才之家”的申报,须由创建单位向市科协提交书面申请,经考察评审、研究确定后予以命名,市科协将对建家单位给予资金支持。

第九条 对建立的“科技人才之家”开展年度评先表彰活动,对考核优秀建家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襄阳市科协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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