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2023下半年度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受理结项项目范围
2022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科研项目;
2022年以前立项的省级各类科研项目。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可申请结题: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要求相符。
2.结题的项目要有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完成并署名“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的成果,且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成果应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
4.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项目(含立项编号)”等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具体要求
1.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12月22日。
2.成果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研究报告等。论文材料关于项目信息及论文名称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
以上项目研究成果时间从立项之日开始到申报结题之日,前期研究成果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3.材料装订方式: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按照封面、目录、立项通知书、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项目研究报告、成果复印件,装订一册(A4纸双面打印),成果评审表(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处下载)单独装订。
省人文哲学社科项目按照封面、目录、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评审表(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处下载)、项目研究报告、成果复印件,装订一册(A4纸双面打印)。
省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按照封面、目录、立项通知书、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报告书(申请人登录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cst.e21.cn/,用户名、初始密码均为教职工工号,参照结项材料中“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项目认领(个人使用文档)”完成项目认领,并参照“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项目结项(个人使用文档)”,在线填写结题信息后下载、打印带有平台水印的结题报告书。注意:我校立项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均为指导性项目,系统填报基本信息时,“实拨经费”、“实际用去经费”、“结余”均填0,无需编制资金决算表)、项目研究报告,装订一册(A4纸双面打印),成果附件单独成册。
校级大学生项目按照封面、目录、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评审表(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处下载)、成果复印件,装订一册(A4纸双面打印)。
4.各相关单位由科研秘书汇总材料后统一报送,纸质结题材料(一式六份)交至科技处,并将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打包后统一发至科技处邮箱(lgxykjc207@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叶碧洲 联系电话:3800026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