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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2023年自有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

2024-03-21  点击:[]

评字〔2023〕6号

各系、学工处及各相关部门: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2023年自有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在广泛征求一线教师意见后,经校特聘专家集体讨论和分管校领导审核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12月4日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

2023年自有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实施细则(修订稿)

为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依据《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院政发综〔2021〕37号)(以下简称“《质量评价办法》”),本着优化、完善《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2023年自有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评字〔2023〕1号)的指导思想,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价对象

承担本(专)科专业通识必修课程、专业理论课程,以及独立设置的专业实验课程的全校自有教师。

二、教师分类

根据人事处对学校教工工作岗位的认定及岗位划分,将自有教师分为两类:

1.专任教师

指岗位类别为“教师岗”,在测评期内(以自然年为单位)实际承担课堂教学的教师。

2.非专任教师

指岗位类别为“管理岗”及其他岗位(如“教学秘书”、“实验员”、“辅导员”等),在测评期内(以自然年为单位)实际承担课堂教学的教师。

三、课程分类

被纳入质量评价的课程包括以下三类:

1.专业理论课程(含选修与必修)

2.独立设置的专业实验课程

3.通识必修课程

(1)教学系开设的通识课程。如公共课部与文法系所开思政课、大学体育,外语系所开大学英语,电信系所开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数学类、计算机类课程,艺传系所开公共艺术、艺术实践等。

(2)学工处开设的通识课程:《军事理论》《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

四、评价原则

1.“一对一”原则

即每名教师只归口一个评价单位。

(1)专任教师

由其所任课程归属专业的教学系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小组(简称“系评价小组”)予以评价。系评价小组组长由校级教学督导员担任,成员为各系正副主任、教学督导员。

(2)非专任教师

承担学工处开设课程教师,由学工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小组(简称“学工评价小组”)予以评价。学工评价小组组长由学工处长担任,成员为教学秘书、各教研室主任。

不承担学工处开设课程、只承担专业课、实验课的非专任教师(如教学秘书、实验员等),归口开课单位(系评价小组),按专任教师评价方式予以评价。此类教师人数计入(教学系或教研室)参评教师总数。

2.两种评价方式并存原则

(1)三维评价

指采用学生评教、系评价小组评价、同行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同行评价成员,为除被评教师、校级督导之外本系(或教研室)全体教师。

评价对象:专任教师,以及承担专业课、实验课的非专任教师。

(2)二维评价

指采用学生评教、同行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同行评价成员,为除被评教师之外承担学工处所开通识课的所有任课教师。

评价对象:承担学工处开设课程的非专任教师。

3.学生评教结果的确定

学生评教结果为评价系统剔除最高5%和最低5%后的学生评价分数。

4.质量评价次数

全年质量评价共开展三次,即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和2023年度,每次评价均给出质量等级。

5.质量等级及比例分配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共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在参评教师中占比20%,良好等级占比30%,合格(含“不合格”)等级占比50%。

五、评价办法

(一)专任教师

1.评价结果由三部分构成。其中,学生评教占比60%,系评价小组评价占比30%,同行评价占比10%。

在系评价小组评价结果中,校级督导员评价占比50%,系正副主任评价占比20%,系教学督导员评价占比30%。

2.系评价小组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以课堂听课为依据,对被评教师的听课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3人次。

3.只承担教学系开设的某类(门)通识课程教师,若任课教师人数为7人及以上,则以教研室为单位予以单独评价,即不与本系其他教师一起参与评价。

4.为调动教师上课积极性,对承担3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师,每学期系评价小组评价结果以大于1的评分系数核算:

(1)承担3门课程,评分系数为1.02

(2)承担4门课程,评分系数为1.03

(3)承担5门及以上课程,评分系数为1.04

以评分系数核算的教师的最终得分,上限为100分。

教师承担的我校开设(非合作办学单位开设)的实训课,计入教师承担课程教学总门数,用于评价结果总分系数核算。

(二)非专任教师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由两部分构成。其中,学生评教占比70%,同行评价占比30%。

六、操作规程

(一)质量评价时间及工作内容

2023年自有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分别于春季与秋季两学期期末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1.教务处负责组织全校学生开展网上评教工作,向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质评中心”)提交《学生评教成绩报告》。

2.各系、学工处向质评中心提交《2023年自有专任教师/非专任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评价小组成员名单、评价对象、评价方式、评价完成时间及评价结果提交时间等)。

3.学工处、各系向质评中心提交2023年春(秋)季学期实际任课的自有非专任教师名单(见“附件1”)。

4.系评价小组、学工评价小组同时开展质量评价工作。

5.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系评价小组、学工评价小组向质评中心提交该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及相关材料。

6.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

(1)系评价小组、学工评价小组向质评中心提交秋季学期、2023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及相关材料。

(2)质评中心汇总2023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等级结果,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评价结果提交给学校人事处。

(二)非专任教师质量评价

1.工作流程

(1)学工评价小组工作人员依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网上综合评教数据,统计《学工处2023年春(秋)季学期教师课堂教学学生评教结果》(见“附件2”)。

(2)学工评价小组组织全体教师对每名被评教师开展同行评价,填写《学工处2023年春(秋)季学期教师课堂教学同行评价表》(见“附件3”)。

(3)学工评价小组工作人员依据“附件3”的教师评分,统计《学工处2023年春(秋)季学期教师课堂教学同行评价结果》(见“附件4”)。

(4)学工评价小组工作人员依据学生评教和同行评价数据,填写《学工处2023年春(秋)季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见“附件5”)。

(5)学工评价小组工作人员依据春、秋两学期综合评价数据,填写《 学工处2023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见“附件6”)。

2.教师总量及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等级的确定

(1)纳入质量评价的教师总量为全年实际承担课程教学的非专任教师人数。

(2)对教师“优秀”、“良好”质量等级的认定,应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比例及学校《质量评价办法》中的限定条件。

(3)只承担一个学期教学任务的教师,得分为60分以上,且未出现教学事故者,年度考评等级定为“合格”。

(4)年度考评得分为60分以下的教师,或因教学事故受到处理的教师,等级定为“不合格”。

(三)以系为考评单位的专任教师质量评价

1.工作流程

(1)各系督导组长按教务处提供的学生网上评教数据,统计《系2023年春(秋)季学期专任教师课堂教学学生评教结果》(见“附件7”)。

(2)系评价小组成员根据听课情况,填写《系2023年春(秋)季学期专任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小组成员评分表》(见“附件8”)。

(3)系督导组长依据“附件8”中的教师评分,统计《系2023年春(秋)季学期专任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小组评价结果》(见“附件9”)。

(4)系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全系教师对被评教师进行同行评价,填写《系2023年春(秋)季学期专任教师课堂教学同行评分表》(见“附件10”)。

(5)系督导组长依据“附件10”的教师评分,统计《系2023年春(秋)季学期教师课堂教学同行评价结果》(见“附件11”)。

(6)系评价小组相关人员依据每学期学生评教数据、小组评价数据、同行评价数据,填写《系2023年春(秋)季学期专任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2”)。

(7)系评价小组相关人员依据春、秋两学期综合评价数据,填写《系2023年度专任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3”)。

2.教师总量及其教学质量等级的确定

(1)各系纳入质量评价的教师总量为全年实际承担课程教学的专任教师人数(以教研室为单位考评的教师不在统计之列)。

(2)对教师“优秀”、“良好”质量等级的认定,应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比例及学校《质量评价办法》中的限定条件。

(3)只承担一个学期教学任务的教师,得分为60分以上,且未出现教学事故者,年度考评等级定为“合格”。

(4)年度考评得分为60分以下的教师,或因教学事故受到处理的教师,等级定为“不合格”。

(四)以教研室为考评单位的专任教师质量评价

1.工作流程及教师质量等级确定原则,与“(三)以系为考评单位的专任教师质量评价”要求相同。

2.纳入质量评价的教师总量为所属教研室的全部专任教师。

3.同行评价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实施。

4.填报专用表格(见“附件14-20”)。

七、申诉

教师若对质量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提出申诉。

八、本细则适用于2023年秋季学期及2023年度,由质评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2023年春(秋)季学期非专任教师任课名单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教师姓名

任职单位

职务

任教课程名称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说明:

1.填报单位为“学工处”或“某某系”。

2.学工处只填报担任学工处所开通识课的教师姓名及课程名称等信息;各系只填报担任专业理论课、独立设置的专业实验课和系开通识课的教师姓名及课程名称等信息。

附件2:

学工处2023年春(秋)季学期教师课堂教学

学生评教结果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学工处长(签字): (公章)

序号

教师姓名

任职单位

岗位名称

职称

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附件3:

学工处2023年春(秋)季学期教师课堂教学

同行评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评价人(签名):

序号

教师姓名

任职单位

岗位名称

职称

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附件4:

学工处2023年春(秋)季学期教师课堂教学

同行评价结果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学工处长(签字): (公章)

序号

教师姓名

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附件5:

学工处2023年春(秋)季学期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学工处长(签字): (公章)

序号

教师姓名

学生评教

同行评价

最终得分

质量等级

分数

70%

分数

3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说明:“最终得分”为70%“学生评教得分”与30%“同行评价得分”之和。

附件6:

学工处2023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填表人: 学工处长(签字): (公章)

序号

教师姓名

职称

春季学期得分

秋季学期得分

最终得分

质量等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说明:“最终得分”为两个学期分数的平均值。

附件7:

系2023年春(秋)季学期专任教师课堂教学

学生评教结果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系评价组长: (单位公章)

序号

教师姓名

职称

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说明:

1.填表人为各系督导组组长。

2.系评价组长为校级督导员。

附件8:

系2023年春(秋)季学期专任教师课堂教学

评价小组成员评分表

评价人(签名): 职务: 评价时间: 年 月日

序号

教师姓名

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说明:表中“职务”栏填组长、系主任、系副主任、系督导。

附件9:

系2023年春(秋)季学期专任教师课堂教学

评价小组评价结果

填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组长(签字): (系公章)

序号

教师姓名

组长评价

成员评价

总分

授课门数

评分系数

最终得分

系主任评价

系督导员评价

分数

50%

主任

副主任

平均分

20%

督导

1

督导

2

督导

3

平均分

3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说明:

1.若评价小组成员为被评对象,自己不打分:(1)若被评对象为主任,则“系主任评价”栏只填副主任所给分数,若被评对象为副主任,则“系主任评价”栏只填主任所给分数。(2)若被评对象为系督导员,则“系督导员评价”中的“平均分”栏则只填写其他两位督导员所给分数的平均值。

2.授课门数,为教师在本学期所任课程之和。

3.最终得分=总分*评分系数,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附件10:

系2023年春(秋)季学期专任教师课堂教学

同行评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评价人(签名):

序号

教师姓名

任职单位

岗位名称

职称

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附件11:

系2023年春(秋)季学期专任教师课堂教学

同行评价结果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系评价组长(签字): (系公章)

序号

教师姓名

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附件12:

系2023年春(秋)季学期

专任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系评价组长(签字): (系公章)

序号

教师姓名

学生评教

小组评价

同行评价

总分

质量等级

得分

60%

得分

30%

得分

1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附件13:

系2023年度专任教师课堂教学质量

评价结果汇总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系评价组长(签字): (系公章)

序号

教师姓名

职称

春季学期得分

秋季学期得分

最终得分

质量等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说明:“最终得分”为两个学期得分的平均值。

附件14:

系 教研室

2023年春(秋)季学期专任教师课堂教学

学生评教结果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系评价组长: (系公章)

序号

教师姓名

职称

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说明:

1.填表人为各系督导组组长。

2.系评价组长为校级督导员。

附件15:

系 教研室

2023年春(秋)季学期专任教师课堂教学

评价小组成员评分表

评价人(签名): 职务: 评价时间: 年月 日

序号

教师姓名

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说明:表中“职务”栏填组长、系主任、系副主任、系督导。

附件16:

系 教研室

2023年春(秋)季学期专任教师课堂教学

评价小组评价结果

填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组长(签字): (系公章)

序号

教师姓名

组长评价

成员评价

总分

授课门数

评分系数

最终得分

系主任评价

系督导员评价

分数

50%

主任

副主任

平均分

20%

督导

1

督导

2

督导

3

平均分

3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说明:

1.若评价小组成员为被评对象,自己不打分:(1)若被评对象为主任,则“系主任评价”栏只填副主任所给分数,若被评对象为副主任,则“系主任评价”栏只填主任所给分数。(2)若被评对象为系督导员,则“系督导员评价”中的“平均分”栏则只填写其他两位督导员所给分数的平均值。

2.授课门数,为教师在本学期所任课程之和。

3.最终得分=总分*评分系数,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附件17:

系 教研室

2023年春(秋)季学期专任教师课堂教学

同行评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评价人(签名):

序号

教师姓名

任职单位

岗位名称

职称

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附件18:

系 教研室

2023年春(秋)季学期专任教师课堂教学

同行评价结果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填表人: 系评价组长(签字): (系公章)

序号

教师姓名

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附件19:

系 教研室

2023年春(秋)季学期专任教师课堂教学质量

评价结果汇总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系评价组长(签字): (系公章)

序号

教师姓名

学生评教

小组评价

同行评价

总分

质量等级

得分

60%

得分

30%

得分

1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附件20:

系 教研室

2023年度专任教师课堂教学质量

评价结果汇总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填表人: 系评价组长(签字): (系公章)

序号

教师姓名

职称

春季学期得分

秋季学期得分

最终得分

质量等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说明:“最终得分”为两个学期的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