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不断加强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将2023年4月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主要内容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人民日报》2023年04月01日 第01版)
2.《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
3.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人民日报》2023年03月31日 第01版)
4.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3年03月14日 第02版)
5.携手同行现代化之路——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的主旨讲话(《人民日报》2023年03月16日 第02版)
6.中办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人民日报》2023年03月20日 第01版)
7.系统学习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 (重点学习资料详见:
https://www.12371.cn/2023/03/14/ARTI1678775757120986.shtml)
二、学习时间与形式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时间为单周周四下午。学习形式包括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可采用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倡导不断探索和创新学习形式、手段和方法,充分调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学习要求
(一)请各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按照院党综〔2022〕3号文件的要求,每周四下午为全校教职工学习时间,单周为政治学习,双周为业务学习。请各单位负责人严格按要求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做好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严格考勤制度,确保学习效果落实到位。
(三)各单位做好学习记录,建好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出勤情况、讨论交流情况、学习情况总结、学习宣传报道等)并将《政治学习情况统计表》在周五下班前交至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学习的组织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单位组织开展教职工学习的情况,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的内容;对无故缺席学习或学习请假超过1/4次数以上的教职工,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党委宣传部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