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静默期间师生
管理办法
为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湖北省及襄阳市防控工作要求,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9月12日至25日全校范围内实行全域静默管理。为保证静默管理期间严格落实、运转有效,特制订本办法。
1.静默期间,全体教职员工每日到校打卡上班,开展网络教学,学习、落实《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2022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积极配合、参与静默期间校园管理;坚持做到学校、家庭两点一线,不去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不走亲访友、串门。
2.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外,未经允许,学生不出寝室,教职工不出办公室,生病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各系批假权限为一天。学生静默期间请假手续:学生在“今日校园”APP上完成请假手续,并在离开寝室时向楼层管理人员报备。
3.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封闭教室、实验室、运动场、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并定时巡查。
4.加强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加大人力投入,及时清除生活垃圾,确保寝室楼栋卫生、健康;加强校园消杀工作,尤其要加强寝室楼栋内的环境消杀。
5.严禁食堂堂食,师生购买餐食后,需自行带回寝室或办公室。
6.实行分时段、分批次下楼购买物品,包括餐食、外卖、药物等,学生同一寝室、教师同一办公室一次允许一人下楼采购。
7.全体师生员工按要求开展进校后7天核酸检测,其中学生核酸检测实行分楼栋、楼层、寝室渐次进行。
8.强化学生公寓内部管理,静默管理期间,学生在指定的采购及核酸检测时间外,不允许出寝室,七系及行政办公人员各负责一栋楼,实行三班倒,每层每班两人,第一班早上7:00---12:00;第二班12:00—17:00;第三班17:00—21:00(学生公寓静默管理工作分配明细见附件)。各系党政负责人及院办主任是分管学生公寓静默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9.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学校人力、物力,每晚9:10增开一班通勤车。
10.严格师生校内、校外去向台账管理,尤其是学生公寓台账管理,须详细记录每天学生出入情况,建立详细台账。
11.严肃静默管理期间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学校静默管理期间各项工作要求,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教职工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学生疫情防控期间违纪处理办法》严肃处置。
附件:学生公寓静默管理工作分配明细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
202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