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单位:
2019年度校级教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教学研究项目;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可申请结题: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要求相符。
2.结题的项目要有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完成并署名“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的成果,且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成果应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
4.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项目(含立项编号)”等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具体要求
1.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10月8日--10月20日。
2.材料装订范式:按照结题材料目录封面(附件3、附件4)A4双面打印,依次装订。
3.各相关单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六份)至科技处,并将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打包后统一发至我处邮箱(lgxykjc207@163.com)。
联系人:叶碧洲 联系电话:13995732121
附件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