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学校消防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发办函〔2024〕3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于违法占用、堵塞学生公寓消防疏散通道(公共走廊放置鞋架、晾衣架等私人物品)的,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1日为自查自改,2024年4月22日起,学校后勤服务部全面清理。
对于拒不配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后勤服务部
2024年4月12日